有位作家说:“男人想要的安全感,是任何时候有个女人不离不弃,女人想要的安全感,是男人对自己无条件的包容。”
夫妻感情真不真,需要经历生活的锤炼,那些可以轻易离开的人,心里一定不那么爱你。
网上看到赵良和张丽的经历,网友们感慨,如果能多懂一些法律知识,或许就不会让自己太被动。
01.吵架后妻子离家出走,丈夫用短信写情书
赵良和张丽是相亲认识的,张丽长得漂亮,他一眼就喜欢上了。
婚后为了让张丽过上好一点的生活,赵良常年去外地打工,他没有文化,只会做一些木工的手艺。
只是他发现,不管自己如何努力,都难以赢得妻子的笑容,有了孩子后,妻子就常常拒绝跟他在一起,还把他的东西,放到了另一个房间。
赵良自认为,是收入不高让妻子生气,他平时没什么花费,不抽烟也不喝酒,发了工资留下几百生活费,其余的全部寄给妻子,无奈妻子心里渴求浪漫,总是希望他能多说一点好听话,他偏偏不知道怎么讲。
有次赵良回家,又被妻子拦在门外,他心里很郁闷,两人为这件事吵了起来,妻子嫌弃他太脏,衣服怎么洗都洗不干净。
赵良委屈,自己努力干活,不也是为了妻子和孩子有更好的生活吗,他想到邻居们闲言碎语,就质问妻子到底什么意思?是不是心里有了别人?或许是情绪的失控,两人在推搡间,张丽一屁股坐到了地上。
她很生气,难以接受丈夫的bl,当晚就收拾东西,第二天一早离开了家,赵良以为,妻子只是耍脾气,过几天就回来了,他给妻子打电话不接,发信息不回。
为了挽回妻子的心,赵良每天给妻子发一条长短信,他坦言自己不识几个字,短信经常是写写改改,一写就是一个多小时,内容跟情书差不多,就是表达自己的爱意,和恳求妻子的原谅。
他不知道妻子去了哪里,丈母娘也说没见女儿回家,在妻子没有回家的日子,赵良只能在家照顾孩子,然后在附近找些活干,收入不高,仅够维持家庭开支。
02.夫妻关系的背后,还有对孩子的责任
如何说感情有期限,赵良用行动表示,是三年。
他在3年的时间,每天给妻子发一条情书,这对于很少写字的赵良来说,可见内心的真诚。
张丽在采访时也表示,自己曾被短信打动过,后来就慢慢习惯了,每天都会收到一条,对她来说成为习以为常的事情。
她对丈夫依然不满,认为丈夫不够爱自己,如果真的爱她,就该在过节时去娘家接她,然后当众道歉,或许她就接受了。
可惜的是,张丽一直把想法放在心里,赵良哪里懂得那么多浪漫,他也想不到那么多,连续发了3年短信,都没有收到一条回复,他心寒了,终于在第四年放弃,不再发信息。
这边张丽却不习惯了,她等不到丈夫的短信,就跟朋友打听起老家的事情,得知了一个大消息。
那就是老家房子拆迁,自己家分到了2套房,还有一些补偿款,她不再犹豫,拎着行李回家了,主动跟丈夫和好,再续前缘。
赵良的态度却有了一百八十度大拐弯,他拒绝让张丽进家门,明确表示自己死心了,不再对婚姻抱有希望。
面对调解人员,赵良终于说出了心里话:“你欺人太甚,谁知道你在外面做了什么,我带了4年有颜色的帽子啊,现在回来,白送都不要。”
都说钱是人的底气,有了钱的赵良也变得硬气,那么问题来了,张丽有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?赵良这样阻止她回家究竟对不对呢?
03.为了钱而来的人,也会为了钱而走
张丽进不了家门,就找到村委要求调解。
经过了解,工作人员发现,他们依然是夫妻关系,只是因为一次吵架而分开,不过异地分居4年也是事实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财产,为夫妻共同财产,归两个人共同拥有,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也就是说,老家房子拆迁,张丽是拥有一部分的,不管赵良如何拒绝,都不能阻挡她回家。
看到这里,有网友很不服气,认为张丽做事不地道,既然你有夫妻的权利,也应该遵守自己的责任和义务,在婚姻期间私自跑出去4年,不顾丈夫的苦苦挽留,也没有起到抚养孩子的义务,这样做就对吗?
不对!这也提醒大家,夫妻感情如果真的出现问题,并且挽回无效时,可以主动提出离婚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,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婚姻需要双方共同经营,如果其中一方离家出走4年,又不跟家里联系,并且没有承担自己的责任,另一方完全可以起诉离婚,这样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,也能规避对方在外犯错给自己带来麻烦。
赵良如果能早一点提出离婚,或许就不会有争议,但他错失了机会,只能通过调解,给张丽一部分拆迁补偿。
张丽在调解中,也讲了心里话:“结婚十几年,当然有我的一份,凭什么不给我?”
她回来或许也只是为了钱,并没有多少夫妻情分,其实退一步,如果她真的在乎这个家,也不可能做到4年时候不管不问。
这样的婚姻没有调解的必要,需要做的只是帮他们理清关系而已,在这里,也想跟大家说,在经营婚姻时,要学会保护自己,多看一点书,扩展一下眼界,如果感情真的没有存续的必要,那就好聚好散,也是对自己的成全。
点个赞再走吧!你觉得妻子离家4年还有必要维持婚姻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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